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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高爾夫球場的認識 ] |
擴張高爾夫的境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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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前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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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場面積方面,從占地幾十公頃的土地規劃出18個球道,一般18洞的球場,是由4個短洞,4長洞以及10個中洞所構成,標準桿為72桿,然而,若有地形特殊和土地面積大小等因素的差異,其標準桿亦可介於72桿加減3桿之間。易言之,18洞標準桿在69至75桿之間皆可被接受。在善於規劃的設計師之下,整個球場18洞的功能就剛好可以使整組14支球桿達到充分的發揮運用。 |
二、短、中、長洞的距離規定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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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洞─標準桿三桿 (Par3),長度在250碼以下。
中洞─標準桿四桿 (Par4),長度在251至470碼之間。
長洞─標準桿五桿 (Par5),長度在471碼以上。 |
三、球場的構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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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爾夫球場每一洞由發球台、球道、果嶺及粗草區、障礙區組成。
1、發球台(t、ground),係指每一洞的發球處,上面設有兩個發球標誌,在標誌連線後兩支球桿距離的長方形範圍內就是發球區,發球時不可超出此區域。發球標誌在國內
一般職業球員為藍色,在國外也有黑色或金色,男性球員的發球標誌為白色,女性球員的發球標誌為紅色。
2、球道(fairway),係指發球台至果嶺間的平坦草地。
3、果嶺(green),係指為推桿而特別保養低割之草地,上有直徑4
1/4吋,深4吋的球洞,以接納落入之球,球洞上插有旗桿。
4、另外為增加打球困難度,還設有障礙區,如沙坑、水塘、溪流等均是。
5、球道兩側外面亂草的區域,叫做粗草區,球道與粗草區均為果嶺通道的一部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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